一、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有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义务,法院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如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举证被执行人财产或线索的,法院依职权在一定期限内也无法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二、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存款。被执行人在银行里存款的,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必须协助。查询、冻结、划拨法院都需要手续齐备。
2、扣留、提取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由执行法院做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等。这一强制措施原是针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使用,但现在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这一措施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3、查封、扣押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现在操作的依据主要是司法解释查封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有几个主要精神大家可以掌握:
(1)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处分、损毁其财产的强制措施。
(2)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经常处于无奈,生效法律文书上确定由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履行,过了这个期限才能申请执行,债务人恰恰在这个期间转移财产,因此对债务人可以采取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6-01-19 1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核心在于缺乏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或形式要件。以下是具体情形及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核心情形
缺乏合同成立要件
当事人缺失:仅一方签署文件或单方行为(如未取得共有人签字的共有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未明确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核心条款(如仅约定“购买某小区房屋”但未具体到房号)。
2026-01-17 14:46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合法性、合理性要件,且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若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调整。
2026-01-16 14:38
诉讼离婚耗时受证据充分性、法院排期等因素影响,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普通程序通常需要6个月左右。首次起诉未判决离婚的,无新情况需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2026-01-15 15:48
结论前置:若对已签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复核申请、民事诉讼或信访等法定途径维权,但需严格遵循时限要求并充分举证。
一、复核程序(核心救济途径)
1. 申请条件与时限
需在认定书送达后3日内(含签收当日)提出书面申请,超期则丧失复核权利。
注意:签字不等于放弃异议权,不影响申请复核。
2026-01-14 09:26
一、立案阶段(7日内审查)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会作出立案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材料不齐全:法院可要求补充材料(补充期限通常为5日),补正后符合条件的仍需在7日内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