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6 09:59
依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通常须得到国务院核准。这意味着,若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事宜,均需征得国务院的批准后方能生效。紧接着,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后,市或县的人民政府方可具体施行征收方案。因此,凡是涵盖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资源,将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如国家能源、交通、水利以及军事设施等重要基础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进行选址时,才可考虑占用部分基本农田。
2024-05-16 09:58
在发生土地征收时,农民拒绝签字并非一定能够阻止强行征收行为。具体而言,若是该征地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即便农民并未签署协议,地方政府仍有权施行强制征收土地。
2024-05-16 09:54
在开展征地项目时,并不存在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而这类条件通常只会在土地已顺利征收完毕并着手开始建设工程之际,为了确保建设行为严格遵从安全标准和规范,作为强制遵守的规定。
2024-05-16 09:52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任何集体土地的征用行为都需要获得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严谨审批后方能生效,以确保合法合规性。
2024-05-11 10:17
国家因公有之需而占用乡村地带的土地时,针对被征用者所应进行的补偿项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款项以及青苗补助款等等。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国家必须为被征用人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确保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而下降,同时也能保证他们在未来的长期生活中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