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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通知是到达生效吗

合同纠纷 2023-07-30 08:42 标签: 保险合同 解除通知

一、保险合同解除通知是到达生效吗

保险合同解除通知是到达生效。通知送达对方后,合同正式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吗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有效,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合同成立未生效的,也可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王宏才律师

王宏才律师

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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