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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去登记地吗

婚姻家庭 2023-10-20 09:31 标签: 离婚手续 登记地

一、办离婚手续一定要去登记地吗

办离婚手续不一定在登记地进行办理。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什么

现在登记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唐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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