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不一定在登记地进行办理。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两个人在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但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一方在该地长期居住,那另一方可以在该地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调解离婚。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当事人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无异议的,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后要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一方的身份证丢失了,理论上来说,这可能会影响到离婚手续的办理,因为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法定证件。
当事人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所需的正式过程及其所涵盖的每项流程之时间规定如下: 1.若以协议形式达成离婚共识,则整个流程通常需要大约三十余日的时长。 2.如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该一般会在接到相关诉状并予以受理的次日起算,在其六个月之内完成内部审理与决定流程;如因事实复杂或其他特定原因而须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则应经该院主管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六个月的有效时限。
根据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来看,相关手续需要在大约三十日至六十日之间进行完毕。 若是涉及到诉讼离婚,法律则通常要求在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方可完成相关手续。
一般无法在网上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须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若欲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相关法律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异地协议离婚方式: 此类情形之下,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需在异地协议离婚。具体操作步骤为: 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双方户口所在地中的一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申请,完成此项手续; 其次,异地诉讼离婚方式: 在此类情况下,离婚案的原告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提出请求。而与此同时,被告如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达一年之上,则应将案件交由提起诉讼需求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置; 再次,如双方皆由被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且无固定居所的,诉讼过程中,案情应由原告在起诉当时的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裁决。总共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依照不同的情况,离婚程序也会有所区别。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办理: 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 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非我国内地居民的一方,应当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国人应当出具有效证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