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约定的抚养费是能增加的,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追加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2026-04-28 08:43
纠纷案中,见面次数不是判断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直接法定要件,但会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确定彩礼返还比例的参考因素,二者存在间接联系,具体影响如下:
1. 影响对“共同生活”事实的认定,关联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彩礼是否返还的核心判定标准是是否满足法定情形,其中“是否共同生活”是最重要的裁判考量项之一,见面次数会直接影响法院对共同生活事实的判断: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仅见过寥寥数次面、几乎没有实际相处和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会支持更高比例甚至全额返还彩礼;若未领证但见面次数多、已经长期相处共同生活,法院通常会酌情降低彩礼返还比例。
若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后见面次数极少、从未实际共同生活,法院会认定符合“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情形,支持一方返还彩礼的主张。
2026-04-28 08:37
订婚后分手,原则上礼金需要返还,但具体是否返还、返还多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部分情形下可以少退或者不退。
具体判定规则
通常来说,订婚给付的礼金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如果最终双方没能办理结婚登记、选择分手,赠与的前提条件不成立,因此法律支持给付一方要求返还礼金的主张,绝大多数未共同生活的情况都需要全额返还。
2026-04-27 15:43
一、 明确是否符合提出条件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核心情形包括:
法定情形:夫妻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分别财产制”),且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义务。
司法实践中的扩展:即使没有书面分别财产约定(即实行常见的“共同财产制”),如果为家庭付出显著多于对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予以照顾或直接判决经济补偿。
2026-04-27 15:31
离婚后能否拿到赔偿,取决于对方是否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如出轨同居、家暴等),且您是无过错方。
行动核心:及时、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注意时效:务必遵守上述提出赔偿请求的法定时间,尤其是“离婚后一年内”这个期限。
专业咨询:离婚损害赔偿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举证责任,强烈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以评估情况、指导取证并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2026-04-27 08:43
彩礼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一旦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原则上该赠与目的已经实现,彩礼便无需返还。只有在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时,男方的返还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二、需要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最典型的情形,因为婚姻未能正式缔结,赠与的条件未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