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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过了离婚冷静期还能不能离婚

婚姻家庭 2026-09-29 09:17 标签: 夫妻 离婚 冷静期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分情况的处理结果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主动申请的,可以正常离婚

如果你们已经走完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之内,双方仍然自愿离婚,就可以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你们符合离婚条件后,会直接为你们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完成离婚流程。

离婚冷静期届满超过30日未申请的,需重新走流程

如果冷静期已经结束,且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30日的申请期限,你们都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的,法律会直接视为你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无法直接办理离婚。如果你们仍然想要协议离婚,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离婚证。

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后,有一方不愿意继续办理离婚,或者你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走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流程。

实操建议

如果您仍有离婚意愿,建议先确认:当前距离离婚冷静期届满是否还在30日的申请期限内,如果还在期限内,请尽快和对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已经超过申请期限,双方仍同意离婚的,重新预约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即可;如果一方已经反悔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准备相关材料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邹瑜律师

邹瑜律师

四川普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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