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定下的抚养费是能够修改的。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协议数额支付不足以支付抚养支出时,能够调整或追加抚养费支付额度。一是夫妻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议达成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意合;二是协商不成的能够提起追加抚养费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
变更原因有如下三种: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2025-05-30 13:42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5-05-30 12:04
起诉离婚最快可在3个月内判决离婚(适用简易程序),但需满足“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条件;若案件复杂或对方拖延,审理时间可能延长至6个月以上。
2025-05-30 12:01
2025-05-30 11:57
2025-05-29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