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2、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026-04-20 08:58
土地确权证损坏后,权利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证书。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公告作废原证并为您颁发新证。
2026-04-20 08:54
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您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2026-04-17 08:51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使用者用于特定公共或公益目的的土地。其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国家利益。确权(即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仅代表您对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未改变土地的“划拨”性质,因此不能像出让土地一样直接进入市场交易。
转让的法定条件与程序
2026-04-16 08:50
宅基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单独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及“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因继承房屋所有权而自然获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损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6-04-14 08:55
回迁结算单的法律效力,主要源于其作为合同或协议履行凭证的性质。其效力基础与回迁协议本身是一致的,核心在于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签署主体合法:签订双方(通常是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结算单的内容应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真实合意,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内容合法:结算单中约定的补偿项目、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即签署结算单的行为)有效,结算单便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