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婚后一方个人财产怎么认定

婚姻家庭 2024-01-09 09:08 标签: 婚后个人财产

所谓婚内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杨帆律师

杨帆律师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法律顾问 侵权纠纷 民间借贷 网络法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