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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两次离婚会判离吗

婚姻家庭 2024-01-29 15:33 标签: 起诉离婚

起诉两次离婚并不保证一定会被判离,关键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结果。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包括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可能会判决不予离婚。


如果一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双方的感情状况没有改善,或者有新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再次审理案件。如果法院认为确实符合离婚的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等,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而不是单纯因为起诉次数而判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方面因素,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郭文静律师

郭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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