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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偷卖金条变现行为可以撤销吗

经济纠纷 2024-02-22 09:47 标签: 未成年 撤销

自己家的孩子偷拿家里的黄金首饰卖给金店,如果孩子为16岁以下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孩子在16岁以上则要不回来。

买卖商品属于签订买卖合同。

与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按照年龄分为三大类:

8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情况,皆为无效合同。

8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16周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己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此类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刘世伟律师

刘世伟律师

山东海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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