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存在分歧,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会准予离婚。具体的破裂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5:09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