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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家庭 2024-02-24 11:53 标签: 离婚 债务

离婚后债务的承担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这些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被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双方需要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离婚后债务问题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理性,并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在签订任何与债务相关的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韩志清律师

韩志清律师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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