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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和继子女在继承权上是否享有同等地位

婚姻家庭 2024-02-24 15:16 标签: 继承权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继承权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有所不同的,但并非完全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承权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

对于养子女来说,由于其与养父母之间建立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在继承权上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对于继子女来说,如果其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在继承权上也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在继承权上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殷向东律师

殷向东律师

甘肃众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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