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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转移财产怎样认定

婚姻家庭 2024-02-28 09:07 标签: 离婚 转移财产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是为了逃避财产分割,是可以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因素:

1.转移的时间:如果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离婚程序开始之前或者在离婚程序进行中,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有意逃避财产分割。

2.转移的方式:如果财产是以低价或者无偿的方式转移给了第三方,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有意逃避财产分割。

3.转移的对象:如果财产被转移给了近亲属或者朋友,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有意逃避财产分割。

4.转移的数量:如果转移的财产数量很大,那么这可能会被视为有意逃避财产分割。

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前的财产转移行为是为了逃避财产分割,那么这个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并且转移的财产仍然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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