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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出10天可以离吗

婚姻家庭 2024-03-01 09:15 标签: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超出10天仍然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日。在这个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冷静期届满后,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那么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因此,即使离婚冷静期超出了10天,只要仍处于冷静期加上后续申请期的总时长(即六十日)内,双方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超出了这个总时长,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流程将需要重新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刘志佳律师

刘志佳律师

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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