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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怎样处理

合同纠纷 2024-03-08 10:18 标签: 房屋租赁

(1)关于违约金方面的问题,其实主要是由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并最终达成协议而定,在这中间没有明确金额的限制,主要依据是双方对因其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可能性所造成的潜在损失程度的合理估计。

(2)一旦对方发生了违约行为,而我方作为守约方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我们应注意处理好违约金的设定。如果双方当初签订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金相对于实际遭受的损失而言"略显不足",那我们作为守约方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适当调高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反之,若当时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远超”于自己所承受的损失,那么我们作为违约方也同样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降低违约金的具体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邢家赫律师

邢家赫律师

黑龙江优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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