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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写欠利息是否有效

债权债务 2024-03-08 10:30 标签: 欠条 利息

借款方与放款方在本协议达成之时的年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达到或超出四倍时,此项借贷权益则不在我国法律保护范围内。
其次,倘若借款方与放款方在达成协议之时的年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达四倍之高,在此情况下,放款方如有要求借款方向其支付规定利率的要求,法院将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张震宇律师

张震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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