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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全由配偶继承吗

婚姻家庭 2024-03-12 10:32 标签: 丧葬费 继承

在法律上规定,丧葬费并非完全为被继承人的配偶所独享。
丧葬费并不属于法定或遗嘱性质的财产,因此无法作为财产被继承。
但是,若在支付实际办理丧事所需的费用之后尚有余额存在,则在确定如何分配时需考虑到亲属与死者之间的关系。
具体而言,应当以优先照顾和救济那些在死者生前需依赖其扶养并失去劳动能力的亲属为主导原则,同时给予那些曾对死者生前长期照料和供给生活所需的亲属相应的补足,平衡考虑其他亲属的利益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分配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王鹏程律师

王鹏程律师

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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