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病患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仍然有权选择离婚。
在此种情况下,尽管法律并未将此视为不可准予离婚的限制性因素,但在决定是否离婚时,仍应慎重考虑家庭、子女等诸多方面的利益与情感纠葛。
倘若任何一方对离婚事宜持有明确意愿,则可尝试通过协商途径处理,若未能达成共识,也可选择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离婚诉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协议离婚的方式允许当事人委托第三人代理进行,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被允许。
关于离婚,正是指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手段。
当夫妻中的某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
首先应当通过有关机构展开深入的调解工作,如果经过努力,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再通过调解修复的话,那么该行为将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从而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5:09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