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涉及到的由子女继承房地产所有权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当夫妻二人因为感情破裂发生离婚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对婚姻存续期内的各类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公平、合理地划分和处理。
若是能够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地将某处房地产所有权规属给子女所有的话,那么这无疑属于一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并将得到法律给予的充分支持与全力保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项约定务必要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认可,而且只有在正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该条款才能被视为已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24 15:55
离婚后若一方不履行协议,需根据协议性质选择法律途径维权。若为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先起诉要求履行;若为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2026-01-24 15:09
2026-01-24 14:57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