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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法律顾问 2024-03-28 09:05 标签: 婚姻登记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的明确规定,婚姻登记双方之一所拥有的户籍地址原则上亦应作为结婚登记地点。
具体来讲,进行结婚登记时,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前往各自长期居住且户籍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
换句话说,男女任何一方均不能长期在外工作生活而又是夫妻关系的情况下,长期由其配偶签证到异域申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陈大磊律师

陈大磊律师

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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