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未出席庭审且经由法院发出传票传唤后仍未提供合理缘由的前提之下,该情形将被视作撤销诉讼;若原告在未经法庭准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法庭又未能回到现场参加庭审,同样可视此类情况为撤诉行为。
如确实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亲自出席庭审,原告务必要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相关书面陈述以求证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6-01-24 08:50
一、冷静期内的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您可直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原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无需对方同意。
二、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
(1)冷静期内(30天):
单方即可撤回: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建议同步做好沟通:可邀请共同亲友或专业婚姻咨询师协助调解。
2026-01-23 16:20
2026-01-23 08:54
一、起诉离婚的基本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出轨聊天记录等)。
2026-01-23 08:43
若男方不在家且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女方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具体操作需遵循以下流程,重点在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准备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并应对男方可能缺席的审理程序。
具体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确定管辖法院
住所地优先
女方须向男方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层法院起诉。
2026-01-22 15:06
一、核心处理方向
若您因婚后患精神病被配偶起诉离婚,法律程序将围绕以下核心问题展开:
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决依据。若因患病导致长期无法共同生活或履行夫妻义务,配偶举证充分的情况下可能判离。
诉讼程序特殊要求:
法院需对您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需指定监护人代理诉讼);
监护人一般由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配偶因利益冲突不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