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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首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30 10:06 标签: 夫妻共有财产

假设黄金首饰是在夫妻双方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获得的,那么这些物品便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离婚过程中须经由双方协议裁决后进行公平的分割。
然而,若上述黄金首饰早在双方缔结婚姻之前就已经由女方以个人资金购得,那么这些首饰即可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物,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不得涉及其分配事宜。
倘若这些黄金首饰源自于遗赠或赠与合同,且在遗嘱或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只将此种财物单独赋予夫妻二人中的任意一方的情况下,这些财物应视作个人所有物,不可在离婚程序中进行分割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董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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