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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过追究有效时期属于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3-30 10:35 标签: 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如若法定刑罚限度或追诉期限届满,其所涉及案件则将不再被判定有罪。
具体来说,当刑事追责期限超过时,即应关闭所有相关调查程序,且已展开的刑事起诉也需予以撤回,因此,不可能对这些案件作出有罪裁决。
然而,如果在法院宣判之前二十年内出现新的事实证据,确有必要继续进行刑事追责并审判时,须依照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李佳玮律师

李佳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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