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来出

交通事故 2024-04-12 08:51 标签: 交通事故 鉴定费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公文中的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交由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此费用涵盖了对各项鉴定行动的实际执行和经费支持,然而对于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的伤残等级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等情况不在此列。
在此种情况下,由当事人委托进行伤残评定及财产损失评估产生的费用,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郑林强律师

郑林强律师

河南千益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