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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商对方不履行承诺能不能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 2024-04-15 10:22 标签: 交通事故

如果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协商过程中,对方不履行已达成的协议或承诺,有权选择报警处理。

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介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对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仍然不履行协议或承诺,您可以根据该法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报警处理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具体效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张德满律师

张德满律师

北京陆融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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