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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车道右转被追尾怎么判责

交通事故 2024-04-17 09:11 标签: 追尾

在绝大多数状况之下,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中,通常判定右转车辆负主要责任。
然而,若发生于路口部分,则直行车辆须礼让已进入路口且正在进行左转操作的车辆现行通过。
此外,即便处于同样方向的并行行驶环境中,无论是左转还是右转的车辆也均需若遇特殊情势,则具体案例应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实际情况进行详尽分析,最终得出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及调查成果,以及相关的各项检验、鉴定结论等因素,迅速生成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此项交通事故的最权威证据。
这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精心编制而成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必将明确标注出交通事故的核心构成要素、事故原因及各参与方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个利害关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詹学城律师

詹学城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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