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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把股份转给实际股东怎么办

法律顾问 2024-04-23 10:04 标签: 名义股东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司名义上的出资者将其股权进行转让是合法有效的行为。
然而,这种转让仍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和条件:
首先,需要获得至少过半数其他股东的明确同意;
其次,名义股东必须与实际股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
再次,股权变更事宜必须得到登记机关的核准并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同时,已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的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邹云律师

邹云律师

广西典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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