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够选择拒绝出席开庭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诉讼离婚案进入开庭阶段后,若原告无故不出庭或未得到法庭批准擅自退场,将被视为撤回诉讼申请处理。而作为被告,若无充分理由选择不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私自离席,则法庭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此外,人民法院如果认定原告申请撤诉不合规,且原告仍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那么法庭也有权作出缺席判决。离婚诉讼,即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法达成效果,则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然而,若夫妻中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配问题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5-11 08:21
涉及到婚姻生活中一方存在不当行为造成婚姻破裂的情况下,两人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倘若无法成功达成协议,则此等问题将交由相关司法机构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侧重于保护无过错方可获得更为合理的利益进行裁决分配。
2024-05-11 08:20
2024-05-10 09:58
2024-05-10 09:57
在此种情况下,诉讼程序无疑是可以启动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虚构债务,那么对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分配,理应给予其较少或不予分配的待遇。
2024-05-10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