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继承人有权选择放弃遗产继承之权。此种意向经由法律明确规定,当继承事件启动之后,若继承人欲放弃继承,则必须于遗产处置之前,以书面形式表明其坚决不参与继承的意愿;反之,如未表达出相应的态度,便认定为已经默许接受继承。
此外,对于获得遗赠之人,其知晓自己获得遗赠之日起,务必在半年之内做出是否接受或舍弃遗赠的决定;倘若逾期仍无表态,将被视为已自愿放弃接受遗赠。财产继承权乃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益,继承人既可选择行使该权益,亦可自愿决定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4-05-16 09:15
夫妻双方在秉持自愿原则且充分尊重子女权益的基础上,完全有可能通过真诚的意向表达签订一份关于不直接负责支付抚养费用的明确协议。
2024-05-16 09:13
2024-05-16 09:12
2024-05-16 09:10
从债权角度来看,婚姻中的夫妻双方被视作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均应承担起共同还款之责;并且,债权人有权选择任何一方作为其诉讼对象,要求其全额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2024-05-16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