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债权角度来看,婚姻中的夫妻双方被视作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均应承担起共同还款之责;并且,债权人有权选择任何一方作为其诉讼对象,要求其全额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义务。
其次,就夫妻内部而言,这类债务则被视为按份责任。
换句话说,对于夫妻共有债务,每一方都有义务承担该债务的一半份额。
若其中一方已承担了全额还款责任,那么他便享有向对方进行追偿及要求对方合担另一半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0-31 09:04
2024-10-31 09:01
2024-10-31 09:00
鉴于特定的条件,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是具有可变更性的。 例如,当取得抚养权的父母亲遭遇重大疾病或损伤而无法持续承担养育责任,或者其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从而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时; 亦或是当子女年满八周岁,表达出希望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都可能导致抚养权的变更。
2024-10-31 08:59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并非绝对平等分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会绝对平等地分配遗产。
2024-10-31 08:56
在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人一般是无法以配偶的名义继承遗产的。 然而,若确实存在事实婚姻的状况,并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其也有可能取得继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