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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尾责任怎么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 2024-05-24 08:54 标签: 交通事故 追尾

因后方车辆撞击前方行驶状态中的车辆所引发的追尾事件,通常会判定由后方车辆承担全部的责任。
然而,若是发生于夜晚的此类事故,由于前方车辆未能按照规定配备尾灯,那么便需要前车对此事负起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样地,若前车在道路上临时停靠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志,那么前车也将被判定为次要责任方,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主要责任。反之,如果前车在道路上临时停靠时,已经按照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立了警示标志,那么后方车辆就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若前车存在超长现象且未能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那么前车仍需承担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若前车在倒车或者溜车过程中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追尾事故,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蒋昆律师

蒋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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