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车辆处置,通常是由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进行的。
依据中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涉及危险驾驶的案件时,有权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的车辆实施扣押措施。在此期间,涉案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妥善保管。待到案件处理终结后,若涉案车辆需要作为司法审判及证据收集的必要手段的话,也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被依法查封或扣押;反之,若经核实确认该车辆并不属于涉案财物范畴,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将其归还给物权所有者。
然而,如果涉案车辆确实属于涉案财物,则需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公开拍卖或者将其归还至物权所有者手中等多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6-01-17 11:31
2026-01-17 09:05
具体法律分析及救济途径: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调查情况作出的技术性结论,仅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由于该认定书未直接设立或变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故不能通过行政诉讼途径撤销或变更。
2026-01-17 09:01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事故处理规则,摩托车追尾正在刹车的车辆,通常由摩托车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判断要点:
核心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距离义务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摩托车)必须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若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摩托车通常承担全责或主责。
2026-01-16 15:44
结论:
一般情况下,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若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故障、借给无证或酒驾人员等),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
借车人责任:实际控制车辆期间发生事故的,由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责任:仅在车主存在过错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2026-01-15 10:07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需结合具体案情,超载仅是责任认定的参考因素之一。建议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