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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适用特别累犯吗

刑事辩护 2024-05-31 10:45 标签: 特别累犯

在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法律领域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他们并不具备成立特别累犯的资格。

事实上,累犯制度对于犯罪者的年龄有着严谨的限制,未达到成年人年龄标准的未成年人(即18周岁以下)无法被认定为一般累犯。

针对危害国家安全、从事恐怖活动以及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只要在实施犯罪行为之时属于未成年阶段,那么无论何时再次触犯这三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犯罪行为,均不得被评价为累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黄雪玲律师

黄雪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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