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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一方拒不同意离婚该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 2024-06-21 08:46 标签: 离婚

倘若双方婚姻关系出现裂痕,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依法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
然而,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即使经过法院的调解尝试挽回婚姻关系,但依然未能实现和谐共处的话,法院将不得不判决离婚:
(1)如有重婚或与他人长期保持非法同居关系行为的存在;
(2)若配偶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蓄意折磨、抛弃自己的伴侣及家人;
(3)若一方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仍不悔改;
(4)如果由于夫妻之间的情感不合,两个人已经持续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排除上述各种可能后,仍然找不出其他任何因素能够解释或证明两人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窦妍律师

窦妍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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