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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后悔还能要求重新分配吗

婚姻家庭 2024-06-25 09:12 标签: 离婚协议 财产分配

在依法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原配偶之间签署的婚内财产分配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受到保护的重要文件。
通常情况下,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或原因的推翻并重新分配。
然而,满足了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离婚后持有财产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诉求,主张遗漏或者错误处理了共有财产的,如果经过审查,这些财产确实在离婚时未被触及,那么法院应依据相关法规和原则对此类财产做出正确的分配安排。
此外,倘若离婚后发现另一半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有的大量财物,或者为了侵占另一方的份额而伪造出假象所以故意制造虚假的夫妻债务票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有权保护自己权益的一方可寻求司法途径来控告对方的不法行为,并要求重新划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得知诉请权利受损之日算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毛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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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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