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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应如何应对

征地拆迁 2024-06-27 09:13 标签: 房屋拆迁补偿

如果认为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当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时,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如果对此补偿决定不满,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在行政复议中,可以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当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你的权益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江珊律师

江珊律师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投融资与并购、民商事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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