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元以上,会受到何种处罚

刑事辩护 2024-06-27 09:17 标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依据法律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以上至五千元之间者,需受到行政拘留五天以上到十天以下的处罚,同时可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上到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并且可附加罚收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时,即构成了明确的犯罪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判处罚金;
倘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则须面临指控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刑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会杰律师

王会杰律师

河北省王会杰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