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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有权强制征地

征地拆迁 2024-06-27 09:36 标签: 强制征地

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规定,国家在进行征地过程中,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强制力性质。
在此前提之下,当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且获得了合理、合法的手续之后,便可实施强制性的征地措施。
具体来说,所谓“征地”,即是我们常说的土地征收,这是一种由国家出于公共利益所需,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力属性,将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成为国有土地的行动步骤。
与此同时,依法向因征地而面临变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村民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以及妥善的安置方案也是这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
当前,“征地”这一名词通常特指上述提及的那种涉及土地所有权变更的征收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王绍群律师

王绍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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