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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配偶有精神病能否协议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6-28 09:33 标签: 协议离婚

如果一方配偶有精神病,双方仍然可以尝试协议离婚。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其法律权益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条款并没有明确排除精神病患者作为离婚的一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精神病患者无法理智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可能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子女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参与协商和签署相关文件。

另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另一方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考虑精神病患者的实际情况,并可能指定专门的监护人代表其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周梦律师

周梦律师

江西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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