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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另一方能否单方面申请离婚

婚姻家庭 2024-06-29 08:47 标签: 申请离婚

当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判定为失踪人员时,另一方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在此种情况下,一旦一方向法庭申请离婚并获得批准,则代表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时间段应从其失去联络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然,此种情形会在战争期间发生变化,即如果自然人在服役过程中失去音讯的话,其下落不明的时间就应该从战争结束或有关部门确认其下落不明的那日算起。
因此,保证自然人的生死未卜超过两年后,经由法院判定为失踪人士,则其合法配偶有权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徐绍博律师

徐绍博律师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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