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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聘用人员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刑事辩护 2024-07-24 08:49 标签: 职务侵占罪

临时聘用人员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这里的工作人员并未特别排除临时聘用人员。因此,只要临时聘用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所以,临时聘用人员是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素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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