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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能约定自动解除吗

法律顾问 2024-07-24 09:24 标签: 股权质押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在股权质押的情境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到期作为解除质押的条件。当质押到期这一条件成就时,根据约定,股权质押将自动解除。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押的期限,期限届满时,质押权自动失效,从而达到自动解除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约定自动解除,但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仍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王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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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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