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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离婚后债务归男方吗

婚姻家庭 2024-08-07 08:36 标签: 离婚 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可以就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

然而,这种约定并不能完全免除另一方对共同债务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选择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一方在承担清偿责任后,希望按照离婚协议由另一方承担相应债务的,根据该解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这仍然是在内部关系上的处理,不影响债权人向任何一方主张债权的权利。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债务归男方承担,但这种约定并不能完全免除女方对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债权人仍然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债权,而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在内部关系上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吴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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