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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家庭 2024-08-14 08:50 标签: 离婚手续

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主要包括: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进行的。

具体解释和分析如下: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表明,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2.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可能无法完全理解离婚的法律后果或做出明智的决策,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3.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进行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结婚登记不是在内地进行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不予受理离婚登记。这是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婚姻法律制度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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