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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子女有义务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4-08-16 09:06 标签: 交通事故

在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义务赔偿因父母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应由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而非其家属。因此,如果子女并非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他们就没有法律义务承担赔偿。

其次,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他们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其监护人(通常是父母)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这种情况下,是父母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而非子女为父母的行为承担责任。

再者,如果父母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且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是基于继承关系,而非直接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高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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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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