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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8-19 08:53 标签: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过失”指的是行为人对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主观心理。换言之,行为人在实施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时,虽然可能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重大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危险物品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有过失的心理态度。同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欧湘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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