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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签完字可以提起诉讼吗

征地拆迁 2024-08-21 08:48 标签: 拆迁 诉讼

拆迁签完字后,在一定条件下确实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即使已经签字,也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1.补偿协议不履行:如果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无论是征收部门还是被征收人,只要有一方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对方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对补偿决定不服: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这为被征收人提供了一个救济渠道,以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通常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张雪敏律师

张雪敏律师

北京大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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